教会与信徒对政府的态度

在早期基督教中,信徒不仅没有放弃作为国家公民的责任,反而非常重视这种义务。从《罗马书》第十三章和《彼得前书》第二章中,可以看到他们对国家权威的态度。耶稣曾说过:“该撒的物当归该撒,神的物当归神。” 对彼得和保罗来说,基督徒的双重责任是明确的:他们一方面尊敬国家领导人,另一方面对神保持敬畏。这种敬畏不是普通的尊重,而是带有崇敬和顺服的态度,显示出对神至高无上的尊崇。

彼得在《彼得前书》第二章十七节中提到:“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这里,尊敬君王和尊敬他人使用了同一个词,但对神的敬畏却显得截然不同,表达了基督徒对神的终极忠诚。保罗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政府和统治者是神手中的工具,用来维护社会秩序和惩治恶行。然而,基督徒明白,没有任何一个统治者或制度是完美的,罪恶的力量渗透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基督徒不能将人类的制度等同于神的权威。早期教会的信徒一方面顺从国家,但另一方面也扮演了先知的角色,敢于指出国家和领导人的错误。

在日常生活中,早期基督徒与其他公民几乎无异,展现出顺服权威的态度。第二世纪的护教士塔提安曾说:“因为神吩咐我纳税,我便纳税;吩咐我为奴,我便服侍。”基督徒愿意服从当权者,除非要求他们违背对神的信仰。

许多护教者为此向罗马政府辩护,表明基督徒并非叛乱分子。比如,丢格那妥曾指出,基督徒是最遵纪守法的公民。雅典纳哥拉在给奥热流皇帝的信中也表达了基督徒为政府祈祷的态度,表示他们愿意在皇帝的统治下过和平的生活。而特土良则强调,如果基督徒真的有叛逆之心,凭他们的数量足以对国家造成重大威胁,但基督徒反而为国家祷告,视国家元首为神的工具。

尽管基督徒顺服政府,但他们也敢于揭露国家的不公正和腐败。例如,当时的罗马帝国存在君王神化的现象,基督徒坚决反对这种偶像崇拜。特土良、希波律提等教父也常批判贵族的奢侈生活及其对奴隶和普通民众的残酷对待。

基督徒对奴隶制度的态度尤其引人注目。虽然他们并未发动革命推翻奴隶制度,但通过爱和信仰来改变主仆关系。基督徒奴隶展现出神的儿女身份,让主人逐渐认识到他们在神面前的平等;而基督徒主人也因信仰而释放奴隶。随着基督徒人数的增加,奴隶制度逐渐崩溃。

即使面对罗马政府的逼迫,基督徒通常也采取和平的方式,他们并无政治目标或野心,而是寻求心灵的转变。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曾明确表示,基督徒在必要时会为了顺从神的律法而不服从国家的法律。革利免将国家视为母亲,将法律比作父亲,表示基督徒尊重国家,但在信仰面前,基督徒会毫不犹豫地跟随神。

总结而言,早期基督徒是顺从政府、爱国的公民,但他们并不会将任何权力偶像化。当国家的法律与神的律法相冲突时,基督徒愿意牺牲生命去遵循信仰,实践“顺从神而不顺从人”的原则。